医患沟通有利于维护患者的权利。尊重病人权利是维护病人利益的根本保障。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、社会的进步、法制的健全,人们对权利问题日益关注,病人权利意识也日益觉醒。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重要权利,它可以包括疾病认知权和自主决定权。患者可以在对疾病认知、了解的基础上对诊疗措施做出同意与否的选择决定。知情同意的过程也是一个医患交流沟通的过程。通过这个过程,医生对患者进行告知,同时了解患者还存在哪些问题和困惑;患者也需要通过与医生的对话、接触,明了自己疾病的诊断治疗情况,需要做什么检查,用什么药,有什么风险和意外,影响自己病情转归的因素有哪些,需要多少费用等信息,患者综合考虑后做出适合自己条件的选择。随着我国国民素质和病人维权意识的提高,主动参与到自己疾病诊疗决策中的病人越来越多,在尊重人权、保护人权的当今社会,患者要求获得知情同意的权利,了解自己的病情,做出适当的决定,无疑是一种进步。在医患关系中,医生拥有医学知识和技术,在诊治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仍居优势地位,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。但在一般情况下,医生不宜完全替病人做主,不应剥夺病人的自主选择权,而使病人处于完全被动接受的状态。医生对病人要进行病情、治疗措施的讲解,并表明自己的倾向性态度。一旦医生转达了基本的病情和推荐的诊疗建议,便需要弄清病人是否明白、能否理解你所传达的信息,要给病人阐述建议、偏好和同意与否的机会和过程,医生能提供患者医疗方面的建议,但患者需要结合他的价值观、疾病治疗、工作因素、家庭经济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情况,做出最适合自己利益的选择。病人在个人行为及利益方面有决定的权利,在医疗方面也有做决定的权利,我们应尊重患者的正当权利,满足其知情同意的需要。病人对治疗方案有什么想法与要求,是否同意或接受某种治疗措施等问题,只有通过医患交流沟通才能获知,所以,加强医患沟通有助于更好地维护病人的知情同意权。 |